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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作者:张璠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2-02-17 16:59

□马莉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最近几天,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立足当前电力市场建设主要矛盾,围绕落实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要求,着眼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深化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优化电力行业发展模式,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指导意见》对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原则,目标,重点任务等方面提出全面要求,是新形势下电力市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国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着眼电力资源大范围共享互济,明确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总体架构和建设思路《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设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其中,国家市场负责组织跨区跨省电力交易,实现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省市场发挥基础作用,负责省内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电力平衡,区域电力市场定位于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优化区域电力资源配置,与省市场为同级市场通过建立规范统一的电力市场基本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引导不同层次市场的融合发展《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域市场协同运行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域市场联合运行

遵循电力运行和市场经济规律,提出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功能结构和机制设计《指导意见》明确了包括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基本功能模块,其中,电力中长期市场主要发挥平衡长期供需,稳定市场预期的基础作用,电力现货市场负责发现电力实时价格,准确反映电能供需关系,辅助服务市场负责体现灵活调节性资源的市场价值《指导意见》提出要分类推动燃气,热电联产,新能源,核电等优先发电主体和经营性用户全面参与市场,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售电业务,推动用户侧可调负荷资源,储能,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

准确把握能源转型新形势新任务,着力建立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指导意见》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部署,注重提升电力市场对高比例新能源的适应性,有序推动集中式和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市场化收益吸引社会资本,促进新能源可持续投资,首次提出报价未中标电量不纳入弃风弃光电量考核《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保障电源固定成本回收和长期电力供应安全为充分挖掘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指导意见》提出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衔接

《指导意见》的发布为我国深化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在落实中仍需制定并完善各类具体规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首先,要以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为前提,在尊重省为实体的格局基础上,充分发挥省间交易的保供支撑作用,健全市场应急处置和紧急干预机制,确保全国与各省的电力电量平衡其次,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共同发力,加强政策统筹,规划衔接和科学监管,健全适应市场化环境的电力规划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同时,当前能源电力行业正处于重要转型期,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各类市场交易机制建设可采用试点先行的渐进式改革思路,边试边改,确保少走弯路

二是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加快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引入高峰电价机制,做好市场化工作。